108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(9月17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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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輔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19-09-11 09:3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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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
一、資格限制:
1、因父、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蹤、服刑、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。
2、單親、隔代教養、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。
二、申請期限:
校內:108年9月17日(星期二)
三、應備資料、文件(1、2、3項為必備,4、5得依實際狀況提供)
1、助學金申請書。
2、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)。
3、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(需有記事欄)。
4、當年度低收/中低收入戶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。
5、近期所發生災難、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(如死亡證明書、醫療診斷證明書、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)。
6、一戶以一名為原則,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(含)以上者,得增加一名(同信封郵寄,但助學金名額由行天宮文教基金會決定)。
註: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,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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