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3-07 13:35:20 點閱:287
彰化縣竹塘鄉竹塘國民小學 公 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3月07日
發文字號:彰竹國小人緩字第1110000307號
主旨:公告受理112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。
依據:
(一) 兵役法。
(二) 兵役法施行法
(三)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。
(四) 召集規則。
公告事項:
教師三款緩召處理對象:
年滿23歲具後備軍人(未達除役年齡)身分之現任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兼主任、組長,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,經審查核定者。
校長四款逐召: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,比照緩召三款時程。
緩召處理時限:
一、公告:民國111年3月16日至 4月15日 。
二、宣傳:民國111年3月16日至 4月30日 。
三、受理申請: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。
應繳驗證件:
〈一〉初次申請:教師證、聘書、畢業證書、非師院校畢業者,另繳交任教國民中小學校(實習年資得併計)合計滿一年證明等影本證件。
〈二〉申請延長時效:聘書影本。
受理單位:人事室主動辦理,惟戶籍地址有異動者,請立即通知本室。